大型游樂設施使用登記、變更、停用、報廢、注銷如何辦理
2018-03-22 12:03:58
近段時間,一直有客戶咨詢有關“ 大型游樂設施運營使用單位如何辦理相關手續(xù)“,作為游樂園服務商,世奇游樂結合《特種設備使用管理規(guī)則》和實際情況對新裝、移裝、改造、延壽、停用、報廢及相關變更進行了整理,希望對新老客戶有所幫助。
01—
一般要求
(1) 特種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內,使用單位應當向特種設備所在地的直轄市或者設區(qū)的市的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管部門申請辦理使用登記.辦理使用登記的直轄市或者設區(qū)的市的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管部門,可以委托其下一級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管部門(以下簡稱登記機關)辦理使用登記;對于整機出廠的特種設備,一般應當在投入使用前辦理使用登記;
(2) 移動式大型游樂設施每次重新安裝后、投入使用前,使用單位應當向使用地的登記機關申請辦理使用登記;
(3) 明令淘汰或者已經報廢的特種設備,不符合安全性能或者能效指標要求的特種設備,不予辦理使用登記。
02—
登記方式
大型游樂設施應當按臺(套)向登記機關辦理使用登記。
03—
使用登記
使用單位申請辦理特種設備使用登記時,應當逐臺(套)填寫使用登記表,向登記機關提交以下相應資料,并且對其真實性負責。
(1)使用登記表(一式兩份);
(2)含有使用單位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的證明或者個人身份證明(適用于公民個人所有的特種設備);
(3)特種設備產品合格證;
(4)特種設備監(jiān)督檢驗證明;
04—
變更登記
按臺(套)登記的特種設備改造、移裝、變更使用單位或者使用單位更名、達到設計使用年限繼續(xù)使用的,按單位登記的特種設備變更使用單位或者使用單位更名的,相關單位應當向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登記機關按照本規(guī)則辦理變更登記。
辦理特種設備變更登記時,如果特種設備產品數據表中的有關數據發(fā)生變化,使用單位應當重新填寫產品數據表,變更登記后的特種設備,其設備代碼保持不變。
(1)改造變更
特種設備改造完成后,使用單位應當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內向登記機關提交原使用登記證、重新填寫的使用登記表(一式兩份)、改造質量證明資料以及改造監(jiān)督檢驗證書(需要監(jiān)督檢驗的),申請變更登記,領取新的使用登記證。登記機關應當在原使用登記證和原使用登記表上作注銷標記。
(2)移裝變更
1)在登記機關行政區(qū)域內移裝
在登記機關行政區(qū)域內移裝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在投入 使用前向登記機關提交原使用登記證、重新填寫的使用登記表(一 式兩份)和移裝后的檢驗報告(拆卸移裝的),申請變更登記,領 取新的使用登記證。登記機關應當在原使用登記證和原使用登記表 上作注銷標記。
2)跨登記機關行政區(qū)域移裝
跨登記機關行政區(qū)域移裝特種設備的,使用單位應當持原使用登記證和使用登記表向原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注銷;原登記機關應當注銷使用登記證,并且在原使用登記證和原使用登記表上作注銷標記,向使用單位簽發(fā)《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變更證明》。
移裝完成后,使用單位應當在投入使用前,持《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變更證明》、標有注銷標記的原使用登記表和移裝后的檢驗報告(拆卸移裝的),按照本規(guī)則向移裝地登記機關重新申請使用登記。
(3)單位變更
特種設備需要變更使用單位,原使用單位應當持原使用登記證、使用登記表和有效期內的定期檢驗報告到登記機關辦理變更;或者產權單位憑產權證明文件,持原使用登記證、使用登記表和有效期內的定期檢驗報告到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機關應當在原使用登記證和原使用登記表上作注銷標記,簽發(fā)《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變更證明》;
新使用單位應當在投入使用前或使用后30日內,持《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變更證明》、標有注銷標記的原使用登記表和有效期內的定期檢驗報告,按照本規(guī)則要求重新辦理使用登記。
(4)更名變更
使用單位或者產權單位名稱變更時,使用單位或者產權單位應當持原使用登記證、單位證。2臺以上批量變更的,可以簡化處理。登記機關在原使用登記證和原使用登記表上作注銷標記。
(5)達到設計使用年限繼續(xù)使用的變更
使用單位對達到設計使用年限繼續(xù)使用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持原使用登記證按本規(guī)則辦理的相關證明材料,到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登記機關應當在原使用登記證右上方標注“超設計使用年限”字樣。
(6)不得辦理移裝變更、單位變更的情況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特種設備、不得申請辦理移裝變更、單位變更:
1)已經報廢或者明令淘汰的;
2)進行過非法改造、修理的;
3)無技術資料的;
4)達到設計使用年限的;
5)檢驗結論為不合格或能效測試結果不滿足法規(guī)、標準要求的。
05—
停用
特種設備擬停用1年以上的,使用單位應當采取有效的保護措施,并且設置停用標志,在停用后30日內填寫《特種設備停用報廢注銷登記》,告知登記機關。重新啟用時,使用單位應當進行自行檢查,到使用登記機關辦理啟用手續(xù);超過定期檢驗有效期的,應當按照定期檢驗的有關要求進行檢驗。
06—
報廢
對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大修、修理價值的特種設備,或者達到安全技術規(guī)范規(guī)定的報廢期限的,應當及時予以報廢,產權單位應當采取必要措施消除該特種設備的使用功能。特種設備報廢時,按臺套登記的特種設備應當辦理報廢手續(xù),填寫《特種設備停用報廢注銷登記表》,向登記機關辦理報廢手續(xù),并且將使用登記證交回登記機關。
非產權所有者的使用單位經產權單位授權辦理特種設備報廢注銷手續(xù)時,需提供產權單位的書面委托或者授權文件。
使用單位和產權單位注銷、倒閉、遷移或者失聯(lián),未辦理特種設備注銷手續(xù)的,適用登記機關可以采用公告的方式停用或者注銷相關特種設備。
使用登記
使用單位申請辦理特種設備使用登記時,應當逐臺(套)填寫使用登記表,向登記機關提交以下相應資料,并且對其真實性負責。
(1)使用登記表(一式兩份);
(2)含有使用單位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的證明或者個人身份證明(適用于公民個人所有的特種設備);
(3)特種設備產品合格證;
(4)特種設備監(jiān)督檢驗證明;
04—
變更登記
按臺(套)登記的特種設備改造、移裝、變更使用單位或者使用單位更名、達到設計使用年限繼續(xù)使用的,按單位登記的特種設備變更使用單位或者使用單位更名的,相關單位應當向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登記機關按照本規(guī)則辦理變更登記。
辦理特種設備變更登記時,如果特種設備產品數據表中的有關數據發(fā)生變化,使用單位應當重新填寫產品數據表,變更登記后的特種設備,其設備代碼保持不變。
(1)改造變更
特種設備改造完成后,使用單位應當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內向登記機關提交原使用登記證、重新填寫的使用登記表(一式兩份)、改造質量證明資料以及改造監(jiān)督檢驗證書(需要監(jiān)督檢驗的),申請變更登記,領取新的使用登記證。登記機關應當在原使用登記證和原使用登記表上作注銷標記。
(2)移裝變更
1)在登記機關行政區(qū)域內移裝
在登記機關行政區(qū)域內移裝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在投入 使用前向登記機關提交原使用登記證、重新填寫的使用登記表(一 式兩份)和移裝后的檢驗報告(拆卸移裝的),申請變更登記,領 取新的使用登記證。登記機關應當在原使用登記證和原使用登記表 上作注銷標記。
2)跨登記機關行政區(qū)域移裝
跨登記機關行政區(qū)域移裝特種設備的,使用單位應當持原使用登記證和使用登記表向原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注銷;原登記機關應當注銷使用登記證,并且在原使用登記證和原使用登記表上作注銷標記,向使用單位簽發(fā)《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變更證明》。
移裝完成后,使用單位應當在投入使用前,持《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變更證明》、標有注銷標記的原使用登記表和移裝后的檢驗報告(拆卸移裝的),按照本規(guī)則向移裝地登記機關重新申請使用登記。
(3)單位變更
特種設備需要變更使用單位,原使用單位應當持原使用登記證、使用登記表和有效期內的定期檢驗報告到登記機關辦理變更;或者產權單位憑產權證明文件,持原使用登記證、使用登記表和有效期內的定期檢驗報告到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機關應當在原使用登記證和原使用登記表上作注銷標記,簽發(fā)《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變更證明》;
新使用單位應當在投入使用前或使用后30日內,持《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變更證明》、標有注銷標記的原使用登記表和有效期內的定期檢驗報告,按照本規(guī)則要求重新辦理使用登記。
(4)更名變更
使用單位或者產權單位名稱變更時,使用單位或者產權單位應當持原使用登記證、單位證。2臺以上批量變更的,可以簡化處理。登記機關在原使用登記證和原使用登記表上作注銷標記。
(5)達到設計使用年限繼續(xù)使用的變更
使用單位對達到設計使用年限繼續(xù)使用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持原使用登記證按本規(guī)則辦理的相關證明材料,到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登記機關應當在原使用登記證右上方標注“超設計使用年限”字樣。
(6)不得辦理移裝變更、單位變更的情況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特種設備、不得申請辦理移裝變更、單位變更:
1)已經報廢或者明令淘汰的;
2)進行過非法改造、修理的;
3)無技術資料的;
4)達到設計使用年限的;
5)檢驗結論為不合格或能效測試結果不滿足法規(guī)、標準要求的。
05—
停用
特種設備擬停用1年以上的,使用單位應當采取有效的保護措施,并且設置停用標志,在停用后30日內填寫《特種設備停用報廢注銷登記》,告知登記機關。重新啟用時,使用單位應當進行自行檢查,到使用登記機關辦理啟用手續(xù);超過定期檢驗有效期的,應當按照定期檢驗的有關要求進行檢驗。
06—
報廢
對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大修、修理價值的特種設備,或者達到安全技術規(guī)范規(guī)定的報廢期限的,應當及時予以報廢,產權單位應當采取必要措施消除該特種設備的使用功能。特種設備報廢時,按臺套登記的特種設備應當辦理報廢手續(xù),填寫《特種設備停用報廢注銷登記表》,向登記機關辦理報廢手續(xù),并且將使用登記證交回登記機關。
非產權所有者的使用單位經產權單位授權辦理特種設備報廢注銷手續(xù)時,需提供產權單位的書面委托或者授權文件。
使用單位和產權單位注銷、倒閉、遷移或者失聯(lián),未辦理特種設備注銷手續(xù)的,適用登記機關可以采用公告的方式停用或者注銷相關特種設備。